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为了更好履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如实地介绍各自的情况,回答对方提出的询问。如果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当事人双方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介绍的情况不相符,有权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中: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3、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4、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从性质上看,这条规定属于授权性规范,而非义务规定。因而,约定试用期是法律赋予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而非义务。也就是说,试用期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视具体情况自主协商。
劳动合同为什么要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考察的期限。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 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员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劳 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双方协 商一致同意的可以约定,不同意的也可以不定。不 过约定试用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双方69合法权益。 规定了试用期,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考察劳动者的 情况,另一方面劳动者也可以考察用人单位的情况。 在约定的试用期内,双方一旦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介绍的情况不符,或者一方不能适应另一方的情况, 都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例如,在试 用期内,如果劳动者发现该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与 员初所介绍的情况不符,或者所从事的工作与自己的特长或爱好不符,则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又如,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 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则用人 单位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长短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过长,对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都会带来不利影响.一般来讲,6个月时间完全可 以弄清情况,当事人双方都可以得出是否应当维持合同关系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