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与
疾病,阴阳平衡与阴阳失调,二者共处于同一机体内,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健康与疾病,均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疾病的过程就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邪正交争是疾病过程的基本矛盾,它决定着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疾病传变虽有——定规律,但由于影响疾病传变的因素很多,所以疾病的传变也是错综复杂的。疾病的传变主要与体质因素,病邪的性质、地域、气候、生活状况、治疗当否等有密切关系。
常见的病位传变包括表里之间与脏腑之间传变两个方面。
影响疾病传变的因素:
一般地说,外感病发于表,发展变化过程是自表人里、由浅而深的传变,所以外感病的基本传变形式是表里之间的传变。内伤病起于脏腑,发展变化过程是由患病脏腑波及影响其他脏腑,所以内伤病的基本传变形式是脏腑之间的传变。
掌握病位的传变规律,对临床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临证时运用动态的观点对待疾病,在病已发而未深,微而未甚之时,便能见微知著,掌握病势发展趋向,从而抓紧时机进行治疗,可以防止疾病的发展与传变,将疾病治愈在初期阶段。
(一)体质因素
体质对疾病的传变作用,其一是影响正气之强弱,从而影响疾病的发生与传变的速度,素体盛者,一般不易感受病邪,一旦感邪则发病急速,但传变较少,病程亦较短暂;素体虚者,则易于感邪,且易深入,病势较缓,病程缠绵而多传变,其二是影响病邪的“从化”,素体阳盛者,则邪多从火化,疾病多向实热或虚热演变;素体阴盛者,则邪多从寒化,疾病多向寒实或虚寒演变,体质不同,对病邪的反应不一,可表现为不同的疾病过程,所谓邪气因人而化,疾病因人而异,“身之中于风也,不必动脏,故邪入于阴经,则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府”(《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由于机体正气有个体差异,脏腑组织,虚者受邪,实者不受邪,因而可以改变疾病的传变过程。
(二)病邪性质
病邪的种类和受邪的轻重也影响疾病的传变。如伤寒和温病同为外感热病,因病邪性质有寒温之别,故其传变规律也不尽相同:伤寒按六经传变而温病则按卫气营血和三焦传变,即使同一病邪,因机体感邪轻重不一,其传变也不一致。
(三)地域气候
地理环境和时令气候对疾病的传变也有一定影响,一般来说,居处势高而干燥,或久晴少雨季节,病变多呈热重于湿,且易化热、化燥,伤阴耗津。居处卑湿,或阴雨连绵季节,则病变多呈湿盛热微,湿重于热,且易于伤气伤阳。而且,某些阳微湿盛患者还可转化为寒湿病变。
(四)生活状况
生活状况主要包括情志、饮食、劳逸、房事等。其对疾病的传变亦有一定的影响,生活状况主要是通过对正气发生作用而影响疾病的进程。情志内伤,可通过干扰气机而对疾病传变发生作用;过劳则耗伤人体气血,而致正虚不足;过逸则气机不利、气化衰弱而致正气虚损;过饥则正气匮乏,气血不足,刚正不胜邪而病情转重;过饱则内伤脾胃,积滞内停,而致病邪兼挟宿食积滞为患;过食辛辣炙博则可助长热邪;过食寒凉.则损伤阳气。导致阴寒.内生,影响传变而加重病情;房室过度则可致精气亏损,下元虚衰,易致正虚邪实,引邪深入,并易酿成水亏火浮。虚阳上亢,以及水不涵木,虚风内动等病变。
此外,治疗护理当否和意外因素等亦直接影响疾病的传变。正确的治疗,可及时阻断、中止疾病的发展和传变,或使疾病转危为安,以至痊愈。反之,若用药不当,或失治、误治,损伤了人体正气,则可致变证迭起,坏证丛生,甚至预后不良。如风寒表证当用汗法,若误下则伤肠胃,病邪即会迅速人里而现协热下利等;风温邪在肺卫,误用辛温发汗,则热邪极迫,窜入血络或内陷心包,发生斑疹、神昏。若护理不当,患者饮食失宜,情绪波动过大,劳倦房事等。都可造成新的气血失调,影响病变发展,突然而来的意外因素,能使正气暴虚,其病可不按规律传变,或改变疾病的传变次序,乃至难以预测其传变之序:故曰:“急虚身中卒至,五脏闭绝,脉道不通,气不往来,譬于堕溺,不可为期。疾病传变,具有一般规律特征。将其归纳为以下五大类型。
中医疾病传变规律:
一.循传 在六经病症中,称为“循经传”,即按照伤寒六经的顺序相传,太阳病→阳明病→少阳病→太阴病→少阴病→厥阴病。在卫气营血辨证中,李积敏将它称之为“循分传”,一般学术界称为“顺传”。即病变从卫分开始,依次传入,卫分→气分→营分→血分。在三焦辨证中,李积敏将它称为“循焦传”,学术界仍称之为“顺传”。即由上焦手太阴肺开始,依次传入,上焦→中焦→下焦。
二.越传 在六经病症中,称之为“越经传”,即是隔一经或两经以上相传者。在卫气营血辨证中,李积敏将它称之为“越分传”,学术界一般将此称为“逆传”,即邪入卫分后,不经过气分阶段而直接传入营分或血分。在三焦辨证中,李积敏将它称之为“越焦传”,即邪自上焦越传下焦。在三焦辨证中,学术界也有“逆传”之说,但它是指病邪从肺卫而传入心包者,并非我们所说“越焦传”之概念。
三.直中 在六经辨证中,伤寒病初起不从三阳经传入,而病邪经直入于三阴病者,称之“直中”。在卫气营血辨证中,温病发病之初无卫分证,而经见气分证或营分证,李积敏将此称之为“直中”。如“直中气分”、“直中营分”、“直中血分”等。在三焦辨证中,起病即见中焦或下焦病症者,李积敏将它称为“直中”。如“直中中焦”、“直中下焦”等。
四.合病 在六经辨证中,伤寒病不经过传变,两经或三经同时出现的病证,称之为“合病”。如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太阴合病等。在卫气营血辨证中,温病未经传变,而两“分”或三“分”以上同时出现的病证,李积敏将此称之为“合病”。如“气营两燔”、“气血两燔”等。在三焦辨证中,温热病未经传变,而见两焦病证错综互见或病邪弥漫三焦者,李积敏把它称之为“合病”。
五.并病 在六经辨证中,伤寒病凡一经之证未罢,又见它经病证者,称之为“并病”。如太阳少阴并病、太阴少阴并病等。在卫气营血辨证中,温病一“分”之证未罢或尚存,又出现它“分”病证者,李积敏将此称之为“并病”。学术界称它为“同病”,如“卫气同病”。在三焦辨证中,一“焦”病证未罢而又见另一“焦”病证者,李积敏将此称之为“并病”。如上焦病证未罢而又见中焦病证的,亦有中焦病证未除而又出现下焦病证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