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修车时,以为把车送进了修理厂就万事大吉。汽车维修市场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虚列维修作业项目、随意抬高工时单价、只收费不
维修、偷换汽车零部件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不规范维修服务和不规范维修收费的现象还存在。
汽车维修如何保障合法权益?汽车维修价格一般由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构成,光是结算工时定额项目有2040项。一般的汽车维修消费者,是不甚熟悉和了解的。提醒汽车维修消费者不要到路边无证修车摊点去修车,必须到有经营资质的汽车维修单位还,可以“货比三家”到已规范服务达标的汽车维修企业去修车。
汽车维修消费者要学会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车主修车应注意以下个方面的事项,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对维修内容心中有数。消费者在开展较大维修项目或收取较高金额的维修经营活动时建议签订《汽修合同》为好;汽修包括维护和修理,汽车维护是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清洁、润滑、补给等维持汽车的良好技术状况和工作状况,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季节性维护和走合维护。汽车修理是通过更换、修复零部件或总成的作业,恢复汽车完好的技术状况或安全使用条件。消费者应根据汽车的使用状况、行驶里程和故障情况,考虑对汽车是进行维护还是修理、或者两样都要,再根据修理厂的建议作出决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二、是维修费用的询价比较。如果维修项目较大,最好进行一次维修费用的询价比较,方法是分别选择2至3家修理厂,请他们对汽车进行简单检查,确定维修项目并预估费用。通过这一考察过程,可以选择对维修项目描述准确、维修费用预估合理、管理规范的厂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实施,使汽车维修有了“保质期”,零配件要明码标价。按照新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三、车主修完车莫忘索取合格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因此在这里也特别提醒汽车用户修完车别忘索取修车竣工合格证。
四、是记录汽车送修前的状态。汽车送修后被修理人员挪用、损坏、随车工具丢失的情况偶有发生,因此送修前消费者最好要求修理厂将汽车燃油及润滑油的油量情况、车身有无划痕、随车工具是否齐全等情况记录在有关单据中,管理规范的厂家本身就会做这样的记录。
五、是防止被重复收费。如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规定:单一总成更换时按拆装工时定额计算;大修中需要更换单一总成时应扣减该总成的修理工时;同一总成中有两项以上附加小修项目同时作业时,其拆装工时只能算一次。故障诊断工时是指单一性故障诊断,车辆大修、总成修理、维护所涉及的诊断项目不得重复计算工时及费用。
六、在修车后,一定要索要汽修行业统一的正规发票,这样发生纠纷或质量问题后,可据此交涉或赔偿。最后,别忘了汽车维修还有质量保证期。如果在质量保证期车辆因维修质量发生故障的,原承修者应当无偿返修,并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当然修车时遇到价格“被斩”、维修质量低下等纠纷时,也可向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等部门投诉,以保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