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
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补助政策等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并杆,呈现明显的碎片化,既忽略城镇居民等计划生育群体,又早致保障标准不一,政策公平性较低。
我国计生奖扶制度的调整改革与实施需妻以统筹城乡为视角重新定位减乡居民计划生育奖扶政策。
一、城乡统筹背景下计生奖扶制度的根据和定位
计划生青政策作为基木国策,自实施以夹所取得的社会经济价值有目共睹。计划生育家庭为此做出的支持配合一定程度上的付出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和补偿。另外,计生夫妊在进入老压以后。养老保障的缺失和危权逐步显现因此对计生夫妊养老扶助应视为一劝社会义务。给与必要约手生保障。由叶可得出计生奖扶制度的特性应包生舌奖励性、扶助性和补偿性。
奖励性价值或向—主要是对计生家庭支持何履行国家人口政策的态度给与褒奖奖金王要作为荣誉的载体发放给计生者金额是一种象征意义。
扶助性价值取向—针对计生家庭特殊的养老需要给与特别的扶助特别在养老保险制度远不完善的农村地区显得尤为必要。是一种社会误障的补充措施,即对支持计生国策的寒殊群体的特别关怀。这类扶助应对其生活需要右实实在在的帮助。金额数量应与不周地区。不同刊簸具体欲生活指数挂钩。金额应多于朴偿性的金额。
补偿性价值取向—基于计划生育实施,国家人口有效控制。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计生家庭也为此从不同层面付出了代价。国家通过奖扶金给与补偿休现着社会公平。奖扶金额应该使接受者能真正得到一定的实惠应多于象征性的金额。
当前随着城乡居民逐步实施普惠型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侧重于奖励扶助性还是侧重于保障性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立足干奖励扶助就需要公平地对行城乡计划生育父母,所有城镇计划生育家庭(而不仅仅是城镇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如果立足于保障功能那就需要整合养老保险体系,在城乡基本养名保障之外由财政出资建立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合理设置补充保险的替代率,确保计划生畜家庭更高的保障标准。以完善计划生盲和益导向体系因此,在计划生育奖扶政策扩展时需要进一步明确计均生育奖扶政策的价值取向。
二、现有城乡奖扶制度的评估分析
我国城镇计生奖励制度起始于计划经济时期,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是始于2004年。他们通过不同形式,分别发挥着尚不充分的奖励。补偿和扶助功能。
1.城市奖扶制度的现状与效果评估
从城韦来看,计生奖扶制度曾经萌芽于计划经济时斯,主要包括两项,(1)对0-14岁独生子女父母每月5元奖励,由城镇职工所在工作单位支付二(2)参加基本养毫保险的计划生育夫妇,退休金增加5%。当然各地的政策。标准有所差异口这一制度执行了30多年,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城镇计生奖励仅仅具有象征意义口随着城市人均收入的提高特别是城市生活成本的提高,但奖扶标准并没有调整,每月5元的奖励仅及目前城镇职工平均月收入1/1000(重庆卞2008年水平人均月收入2700左右,每); 5元的奖励只占夫妇总收入的1/1000)除了象征性的荣誉奖励价值外。难以达到真正的补偿和扶助作声计划生育城镇职工增发5%的退休金(2009生重庆布城镇职工月平均养老金为1400元计),每月可径到70元;奖扶水平仍然是偏坛的而且低千目前农好的奖扶水平。
第二,城镇奖掀的实能范国较窄目前大多数地区计划生育奖扶仅限于国家权关、全事事业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伏职工。尚未考虑到城镇实施计划生育的城镇纯居民、自由职业者等。
第三,以单位为主的城镇计生奖励模式早致落实区难,也导致标准不一田于奖励依托于单位。导致城镇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人员的独生卫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困难也有或由于企业破产、转制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难以落实的困难;或有因工资改革无法落实的。而奖励标准是以退伏时工资基数为准,导致行业之间、不同单位志坚甚至同一单位职工之间的计生奖励因退休时工资基数不一呈现较大考异。尚未形成以政户为王的奖励模式,奖励补助资金朱列入到财政预算。
此外。现有的奖励补助政策与劳动。人事和其他社会保障政策协调不够,很难适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需要C些地万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增发5%退休金但在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形式中无法体现。或因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法规右冲突而无法实施。
可以说以往城市的奖励标准低。覆盖窄、统筹层次低。落实困难的问题突出
2。农东汁奖扶制度效果评估
重庆市农村奖扶制度始于2004年。主要是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者(色括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在年满60岁以后国家每月分别发放给每人130元和90元的养老扶助金。该制度的实施对平生活成本较低的农村来说,其扶助力度要大得多。据统计,重庆农村今年人均年收入大约为3500 (2008年)左右,也就是说。每年财政发给1560 (130*12)或1080 (90*12)计生奖扶金,已接近于其年收入的二分之一或1/3,和城市相比。这一奖扶力度要大得多,对于计生家庭养老保障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农村奖扶制度的缺陷在于缺乏对计生家庭普遍的奖励札补偿。这种奖扶金的领取条件之一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父母,可以享受计划生食奖扶金如果在这之前去世的人就没有享受到从理论上讲,计生奖扶金具有奖励称补偿的性质。所以计生者只要履行了计划生育行为就应该有宜受奖励和补偿的权利,这与其寿命多少没有直接关系,因此说我国农村目前的计生奖扶制度是不充分、不完整的。
综合我国城乡计生奖扶制度的实施真效果看。该制度户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司时也存在亚待补充完善的若干万面。
第一从制度和经济利益两个层面肯定了计划生育挤为的社会。经济价值。并给与了相应的孙偿计生家庭获奖的采范效应。对于促进全社会形成彩学生育观。稳定我国现阶段保持低生育水平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第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计生家庭养君保障负担。特别是对于经济落后的边远已区农兑夹说。这笔奖金对关老保障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三。多年夹通过城乡志坚有差别的奖励制度的实旅探索了将生育个体仁为与社会整体的人口发展战略全标指经一欲制度权制。通过不同形式在灭周程度上体现着国家对计划生育行为的奖励、补偿性和扶助性大进步形成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集计划生育、可持续发展札仅护本人尊亚大一体欲汀生奖扶叙度。提供了经验,尊定了基础。
三、统筹城乡计划生育奖扶制度的基本原则
如前所述我国计生奖扶制度的根据是。基于履行计划生育者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价值贡献而给予的奖励、补偿和扶助_因此给与奖扶就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普遍性或普惠性原则,以生爵行为为衡量标准,凡是履行了计划生育行为者均应获得奖扶。
二是公平性原则,对城市韦民和农村农民。对在业人员和无业人员应一视同仁给与奖励,而月奖励和补偿还应该不受年龄限制。
三是一致性与差异性相结合原则这里的一致性原则其实在普遍性和公平性原则中已经包含强调凡属履行计划生育者,人人都应该同等得到相应的奖扶_即在计划生育的群体中,大家获得奖扶的权利是一样的所谓差异性原则,则是强调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所拥有的社会经济背景是有差异的,因此,奖扶的标准、种类和形式者R应该是多元的,不能简单地整齐划一,否则会造成新的事实上的不公平。
以上的奖扶原则也逻辑地提出我们需要将现有的奖扶制度,纳入城乡统筹视野中,进行新的探索和改革。
四、城乡统筹视野下的奖扶模式设计与选择
未来城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体系的发展万向:标准统一。广覆盖独豆于单位之外的公平。普惠型的奖励补助政策。
第一,标准同意。就是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政策,无论发达地区。不发达龙区均按城乡设定奖励补助的最低标准可以参照新型农保的普惠性实施办法,国规定统一的最低标准地万财政可参照地万财大状况。奖扶人数等指标适度上诬。奖扶振准应按当地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农衬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发、建立三者的联动机制。
第二,广覆盖_是指只要是独生子又父母在其年老。达到法定主龄对不论是在仃种经济鱼位就业,者9要享受到最低标准的奖慰补助当前重点应放在制度扩面上。诊城乡禾纳入到奖扶范围的人员纳入
裸障范困二王妾是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居民、个体工商六以及未亨受到任何奖扶政策='i部分民营企业退休员工。等等、对城乡禾满50或60岁的计劝生吉夫s.发给一定数量的奖励补偿金。让他们时时刻刻体验到实行识划生育的奖慰.司时在较饭生活成太下。也能有一定的补偿作用。
第三。独又干单位之外就是由单位出资奖励变为由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为主,区(县)财政和所在单位为辅的奖励模式。
第四奖扶水平的适度差异。由于月前城镇职工亨受到5%增发养老金,农村居民纳入到奖扶范困.而城镇居民却无任何矢障困此在设定普惠型计划生育奖扶的基础上,在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与城镇职工之间适度拉开差异。当前在养老奖扶方面,农村居民计划生育奖扶金比城镇职工更高,对城镇计划生育老年夫妇是不公平的。如若实施普惠性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城镇计划生育夫妊每人每月可以从财政领取1oo元左右的奖扶金再加上企业退休增发的5%部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从计生系统与社会保障系经可领160-200元左右的奖扶金。这样,一方面可以缩小城乡差距,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借鉴的退伙老人们来说,也是一笔有价值的资助。
五、、奖扶制度实施渠道
我国人口发展邢计划生青右一套完整豹运行系统城乡亡右专刃欲管理权构札管理认住目前农灯的奖扶韦_度实旅丰严涉及的奖扶对象认定、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等右右洲I系经管理运杯城士现右的叮生奖扶、区压史原因运行管拜王体,IT于人口札计划生育管理体系之外但经前查分析应该说它仁基王蜕变为-}4-会性的夏持称补充,天是杯生奖扶的工体所以今后城市的新的计王奖扶制度实施,无论是奖扶对象认定还是奖扶资金的管浑发放均入城市计生管理系统,具体可通三社区基层汁生管理网络实现
六、值得探讨的问题—不生育者是否给奖励,
从现阶段看_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目标是稳定低生言六平,实现人口控制C所以实行独生子女家庭或者农聆二女户家庭得到奖励札扶助,一句话就是他们因少生早女币得到褒奖和扶助倘若没有生育子女的是否也应该给与奖励和扶助呢
笔者认为作为计烈生育奖扶制度应该以有生育行为为前提。奖励的根据是其生育行为表现出积极支持配合国家人口政策的规定称要关。是对生育态度的奖慰,不是简单地对生育数量的奖励,在这里,数量是态度的体现
因此计划生音奖扶。强调“有生育为前提是必要的。大此。对于计划生育者的界定应该是已有生育。